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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开展大规模春季禁渔检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apple  浏览量:29  发布时间:2012/02/02

昨(1)日,处在长江上游的泸州市率先打响了今年春季禁渔的第一枪。全市渔政执法人员与相关部门一起,按照既定的部署,对重点江河(段)、鱼类销售市场、经营餐馆开展大规模的春季禁渔检查工作。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活动,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禁止销售和收购野生河鱼。
  突击大检查 基本实现管理目标
  昨日,市水产渔政局150余名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同时对江阳区、纳溪区、龙马潭区重点江河(段)、饭店经营野生鱼情况进行突击检查。记者跟随检查团先后检查了江阳区黄舣镇江段、三道桥“文子渔”馆、龙马潭区“鑫意渔港”等。
  从各地检查和市检查组暗访了解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和积极开展天然水域禁渔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春季禁渔宣传教育活动。目前进展顺利,基本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的禁渔管理目标。
  渔政联合公安执法
  检查中,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都要把事先准备好的泸州市水务局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联合制发的《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鱼作业的通告》贴到渔船、鱼馆和一些重点市场,把禁渔的相关规定公之于众,让渔民和群众知晓。据了解,此项禁渔措施属泸州首创。
  泸州自然水域广阔,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装备落后,对非法捕鱼船舶动力大增的情况下,打击难度大。加之渔政执法船舶未配备夜航装置,执法人员对夜间偷捕、电鱼等非法作业常常望“江”兴叹。渔政与长江航道公安分局联合,将大大增强执法力量。据了解,春季禁渔期间,泸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工商、长江航道公安等相关部门每周将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作业行为。
  非法经营“胭脂鱼”被扣留
  昨日上午11时,渔政执法人员对龙马潭区“鑫意渔港”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暂养池里,执法人员发现一条重1.6公斤的“胭脂鱼”。经审讯,业主并未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迅速扣下了这条鱼。据了解,“胭脂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使这条鱼是人工养殖的,也需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否则属于非法。
  事后,执法人员还将对其作进一步深查,查明经营数量后,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现正值春季禁渔期,市水产渔政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罚。目前,此案已移交龙马潭区水务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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